簽名墻上寫承諾 禮讓行人獲點贊
在接受完交警的處罰后,出租車駕駛員李師傅來到“簽名墻”前,寫下了“讓行斑馬線 從今天做起”,隨后簽上了自己的名字,“挨了罰,還簽了名做了承諾,以后肯定每次都要讓行。”李師傅說。昨天,成都交警聯合文明辦在猛追灣街與天祥寺街路口開展“讓行斑馬線 文明市民簽名墻”活動,沒有做到讓行的駕駛員,除了接受處罰外,還要用黑色的筆在簽名墻上簽名并承諾做到讓行斑馬線,而讓行的駕駛員,則在簽名墻上用紅色的筆簽上自己的名字。“這相當于以一種 紅黑榜 的形式,鼓勵提倡駕駛員在斑馬線前讓行。”交警五分局民警王辰說。未讓行人駕駛員被記3分罰50元簽名后承諾做到讓行昨天上午9點28分,天祥寺街斑馬線上的綠燈亮起,行人開始過街。此時右轉的車流也正好從此經過,一輛車牌號為川ATV600的出租車并沒有停車讓行,只是降低車速,然后慢慢從斑馬線上經過。民警立即將該車攔下,駕駛員李師傅說路口是綠燈,雖然斑馬線上有人經過,他以為可以走,于是就減速通過。“行經斑馬線時,遇到有行人,**的標準便是停車讓行,減速通過也不行。”民警指出了李師傅的錯誤,并對他進行記3分罰款50元的處罰。隨后,民警將李師傅帶到了“簽名墻”前,李師傅寫下了承諾并簽上了自己的名字。“沒讓行肯定是我不對,在這里寫下承諾并簽名對我講也是一種警示和提醒,避免下次再犯同樣的錯誤。”他說。過了幾分鐘,一輛車牌號為川RJL683的小轎車沒有讓行,同樣受到記3分罰款50元的處罰,駕駛員劉先生也在“簽名墻”上簽了名承諾做到讓行。來源: 成都日報